委外催收产能大幅收缩,个贷不良处置压力上升
发布时间:
2026-09-23 16:55:42
来源: 互联网
文 | 程瑞(资深金融研究者)
一、电话不响了,但账还在小普有笔网贷逾期了,但前阵子手机突然清净了——从每天七八个催收电话,变成了一声不吭。上一篇【老爹聊金融】电话突然不响了:720人被带走后,催收行业的大变局里我说,他手机清净的背后,是一整个催收行业的天翻地覆。
今天接着讲下半句:他的电话不响了,可那笔债、那批坏账,一分都没少。
它们只是换了一条路走。而这条新路上,眼下有四道坎,正一个一个压过来。
这篇有点长,但值得看完。它影响的不只是金融机构的报表,还有普通人以后借钱、还钱的难度。
二、第一道坎:催收产能,塌了先说已经发生的事。
微众银行年中公示的第三方催收合作机构,从320家压减到了161家。这不是个别现象。同一时间,不良资产的成交折扣率从试点初期的约18%,跌到二季度的6.3%,逾期一年以上的资产包跌破5%。
一笔坏账,以前能卖18块钱,现在只能连5块都卖不到了。
更能说明问题的是"甩卖时点"前移了:部分消费金融公司的资产包,加权平均逾期天数只有93到137天。逾期一年内的资产,本来是催收价值最高的一批,如今被提前打包卖掉。行业心里的判断已经很清楚了——常规催收失效了,早卖早止损。
上半年,24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在银登中心挂牌转让的个人不良贷款本息合计532亿元,同比增长74.5%。去年同期是304亿元,参与机构还只有15家。
为什么塌得这么快?
因为这一轮收网,和以前不一样。公安部8月10日通报首轮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集中收网战果(打掉团伙1000余个、抓获8200余名)之后,各地动作持续不断:江西抚州一次抓获65人,南昌、新余、分宜、兴国,再到合肥、池州、邯郸,接连有催收公司被查。
有个细节,很多人没注意到:多地案件中,文员、行政人员被一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过去这个行业心里有条底线,叫"打工免责"——我就是个打电话、录数据的,出了事找不到我头上。这条底线,现在被打破了。
底下跟着三个连锁反应。
第一,主动退场。不赚钱的、风险高的业务,自己就砍了。行业里有句话糙理不糙:"赚着白菜的钱,干白面的活,不干了。"
第二,人才断供。离职的资深催收员被全行业婉拒,新雇主怕他原来那家机构有违规甚至违法记录,把自己牵连进去。这行事实上在执行"只招白纸"。
第三,甲方的态度反过来了。过去金融机构对催收公司是压价、末位淘汰;现在是走访、增投、签长约,贷后负责人到处找活着的产能。合规催收产能,第一次成了稀缺资源。
三、第二道坎:压力没消失,转进了机构内部委外退场,压力不会消失,只会往里走,进到金融机构自己的催收团队。而这里有个绕不开的矛盾。
现实的约束有三条。
接通率在下掉。智能手机时代,陌生来电拒接、标记拦截越来越多,有效接通率本就不高。而且一次有效通话要同时满足三件事:接得通、愿意聊、有钱还。
频次和时段是刚性的。催收工作指引明确:未经同意,22点到次日8点严禁催收;同一号码未接通,单日拨打不宜超过6次。
失联修复的路,堵上了。过去行业有个通行做法:通过运营商、电商、第三方数据服务"修复"失联客户的联系方式。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催收新规之后,这条路被明令禁止。失联从"可以修"变成了"真失联"。禁止催收无关第三人,又堵上了通过亲友转达的可能。
三条挤在一起,结果就是:合规手段能触达的客户,远远少于账面上的逾期客户。
而另一头,机构内部的回收考核还是刚性的。回收率、回收额逐级摊派,末位淘汰,一线收入直接跟回款挂钩。这种刚性,甚至比当年对委外公司的合同约束还硬。
所以有个问题必须摆到桌面上:合规手段的产能覆盖不了考核目标时,一线的动作会不会变形?
我的判断是:会,而且会比委外时代更隐蔽。
不难想象会变成什么样。话术擦边:"再不处理就安排上门"。全量录音的机器质检,很难准确判定这种暗示性威胁。号码轮换:员工用私人手机、虚拟号拨打,绕开系统的频次监控。变相委外:把"逾期提醒服务"包给各类信息服务公司,实质还是那条灰色老路,机构借此切割法律责任。外购"失联修复"数据:把合规风险外部化给数据供应商,出事就切割。还有法律文书滥用:律师函、诉讼威胁批量发。
这些做法有个共同点:违规发生在机构体系内部,外部监管和投诉机制的可见度,比委外时代低得多。
结论也就很直接:光靠"加强督查",解决不了这个问题。要让动作不变形,得动三样东西。
一是考核重构。按行业指引"不得以单一回收率考核"的要求,把合规过程指标(合规通话量、有效还款承诺率、质检通过率)的权重提到不低于结果指标,同时系统性下调回收率基准。这里得承认一件事:回收率整体下移,是环境变了,不是管理水平掉了。
二是AI质检强制化。全量录音、全量话术质检,应该成为硬性要求,而不是机构的"自选动作"。
三是分流减压。把内催消化不掉的逾期资产,交给司法处置和不良转让去承接,让考核目标回到产能的现实里。
四、第三道坎:司法"堰塞湖"催不动,那就去法院告。这几乎是所有机构的第二选择。但法院也有体能上限。
两个数字先摆出来。
一个是某头部股份行的近24万笔信用卡不良资产,99.98%从未进入诉讼程序。这个存量一旦开始释放,诉讼需求的增量会远远超过司法系统的消化能力。
另一个是理论上最快的"督促程序"(支付令),债务人一纸异议就失效,实践中使用率极低;赋强公证前置成本高,覆盖有限。
再看司法系统本身的约束:员额制下法官数量是刚性的,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长期饱和,金融借款纠纷多年排在收案量前列;被告失联要走公告送达,光审理周期就常以半年计,胜诉之后的财产查控和处置,再以年计。
堰塞湖的形成机制,就这么清楚了:
催收产能消失,诉讼需求集中涌来,法院排队,起诉到实际回款的周期从约6个月拉长到18到24个月;短期现金回收归零,回收现金流整体后移,拨备提前加码,机构的盈利压力再被放大一圈。
这不是推演。评级机构的模型已经动了:中债资信在信用卡不良ABS的评级报告里下调了真实回收参数,还专门提示:发起机构催收压力增大,司法诉讼资源有限。评级机构调模型,就是堰塞湖正在成型的直接证据。
那怎么办?
司法系统也在动,但动的都是慢变量:金融法庭专业化扩容、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扩用、在线诉讼、批量纠纷示范判决、仲裁、市场化诉前调解。方向都对,但受编制和财政约束,扩容速度大概率赶不上坏账生成速度。
还有个更根本的难题要正视:法院资源被商业性债务回收大规模占用,本身就有公平和资源调配的边界问题。指望司法体系无限承接,并不现实。
所以对机构来说,最清醒的做法是:把"司法回收"从兜底手段,重新定价成一种"低概率、高延迟"的回收渠道,然后照这个假设,重排贷后资源。
五、第四道坎:谁来合法地催收
前三道坎,指向同一个问题:合规的催收产能不够。
那下一个问题自然是:要不要让催收变成一个"持牌"的行业?
从逻辑上推,这是终点。当"谁来合法地催收"变成一个供给问题,答案指向了一个方向——发牌、纳管、定规则。
最可能的架构,有现成的模板可以抄,就是融资担保那套"中央定规则、地方管执行、协会做自律"的分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牵头制定规则、发放牌照或实行备案,可能性最高。道理很直接:催收是信贷的贷后环节,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的原则,就该由金融监管部门主管;助贷新规已经确立了它对合作机构的名单制管理权,监管接口是现成的。
地方金融管理局,大概率承担属地日常监管:现场检查、投诉处理、机构变更。
行业协会,是过渡期最现实的自律载体。在中银协的催收工作指引和催收国标的基础上做自律认证、建合作机构白名单,为牌照化铺路。
至于数据这一侧,也就是失联修复、信息核实,很可能划到央行征管体系,形成"央行管数据、总局管行为"的双轨。
时间上,合理的预期是:专项斗争转入常态化机制之后,大约2027年前后,制度设计会逐步落地。路径大致三步:先是过渡期治理,协会自律认证加机构白名单;再是出台专门的催收机构管理办法,实行备案或许可制;最后与征信和数据合规体系打通。
但牌照化有四个难点,得提前想清楚。
门槛怎么设?存量机构有违规记录,是否一票否决?
存量怎么过渡?数以万计的从业人员、数百上千家机构,收编的节奏和成本怎么算?
个人信息处理的授权链条怎么定?借款合同授权的边界在哪,第三方数据能不能用、怎么用?
最后一个最棘手:佣金和费率,管不管?
不管,出清之后定价权集中,可能推高机构的贷后成本。管得太严,又没有合规产能愿意进场。
这是个两难。
六、最该盯着的一件事:别让"借钱更难"变成副产品
四道坎说完,还有一件我认为最该盯的事。
风险成本往上走,最终会传导到两个地方:定价上行,额度收缩。而最先被挡在门外的,恰恰是最下沉、最缺钱的那批人——普惠金融要服务的客群。
这不是危言耸听。这轮已经在发生了:有的银行干脆停止新增互联网助贷业务,有的机构在源头就把高共债客群挡在门外。这些动作在机构层面都是理性的,但对"本来就不容易借到钱的人"来说,门槛又高了一截。
这里有个必须守住的平衡:打击软暴力催收,是文明的进步;合法债权的可回收性,同样是信用社会的地基。
两头都要立住。一头是催收必须合法、必须文明;另一头是信用不能被"赖账不用付代价"慢慢侵蚀。中间那条路靠配套:司法的批量处置通道要跟上,催收牌照化的顶层设计要趁早,别让运动式治理之后,留下一片真空。
七、坏账不会消失,它只会换一条路走
回到小普。
他的电话安静了。但社会处理这笔债的方式,正在从"打电话"变成"走程序":先是机构自己催,催不动就打包卖掉,卖掉之后是批量诉讼、支付令、强制执行。
这条路上,每一环都比过去更文明,也更慢、更贵。
这份"更文明、更贵"的成本,最后会摊到谁头上?
乐观的答案是,摊到整个信用体系里,由所有人一起分。
悲观的答案是,摊到那些最需要钱、也最没得选的人头上。
哪种答案会成真,取决于接下来两年的配套做得好不好。
文明催收的代价,不该由最缺钱的人来付。
这句话,希望两年后我们还能理直气壮地说一遍。(本文为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头条号立场)
一、电话不响了,但账还在小普有笔网贷逾期了,但前阵子手机突然清净了——从每天七八个催收电话,变成了一声不吭。上一篇【老爹聊金融】电话突然不响了:720人被带走后,催收行业的大变局里我说,他手机清净的背后,是一整个催收行业的天翻地覆。
今天接着讲下半句:他的电话不响了,可那笔债、那批坏账,一分都没少。
它们只是换了一条路走。而这条新路上,眼下有四道坎,正一个一个压过来。
这篇有点长,但值得看完。它影响的不只是金融机构的报表,还有普通人以后借钱、还钱的难度。
二、第一道坎:催收产能,塌了先说已经发生的事。
微众银行年中公示的第三方催收合作机构,从320家压减到了161家。这不是个别现象。同一时间,不良资产的成交折扣率从试点初期的约18%,跌到二季度的6.3%,逾期一年以上的资产包跌破5%。
一笔坏账,以前能卖18块钱,现在只能连5块都卖不到了。
更能说明问题的是"甩卖时点"前移了:部分消费金融公司的资产包,加权平均逾期天数只有93到137天。逾期一年内的资产,本来是催收价值最高的一批,如今被提前打包卖掉。行业心里的判断已经很清楚了——常规催收失效了,早卖早止损。
上半年,24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在银登中心挂牌转让的个人不良贷款本息合计532亿元,同比增长74.5%。去年同期是304亿元,参与机构还只有15家。
为什么塌得这么快?
因为这一轮收网,和以前不一样。公安部8月10日通报首轮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集中收网战果(打掉团伙1000余个、抓获8200余名)之后,各地动作持续不断:江西抚州一次抓获65人,南昌、新余、分宜、兴国,再到合肥、池州、邯郸,接连有催收公司被查。
有个细节,很多人没注意到:多地案件中,文员、行政人员被一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过去这个行业心里有条底线,叫"打工免责"——我就是个打电话、录数据的,出了事找不到我头上。这条底线,现在被打破了。
底下跟着三个连锁反应。
第一,主动退场。不赚钱的、风险高的业务,自己就砍了。行业里有句话糙理不糙:"赚着白菜的钱,干白面的活,不干了。"
第二,人才断供。离职的资深催收员被全行业婉拒,新雇主怕他原来那家机构有违规甚至违法记录,把自己牵连进去。这行事实上在执行"只招白纸"。
第三,甲方的态度反过来了。过去金融机构对催收公司是压价、末位淘汰;现在是走访、增投、签长约,贷后负责人到处找活着的产能。合规催收产能,第一次成了稀缺资源。
三、第二道坎:压力没消失,转进了机构内部委外退场,压力不会消失,只会往里走,进到金融机构自己的催收团队。而这里有个绕不开的矛盾。
现实的约束有三条。
接通率在下掉。智能手机时代,陌生来电拒接、标记拦截越来越多,有效接通率本就不高。而且一次有效通话要同时满足三件事:接得通、愿意聊、有钱还。
频次和时段是刚性的。催收工作指引明确:未经同意,22点到次日8点严禁催收;同一号码未接通,单日拨打不宜超过6次。
失联修复的路,堵上了。过去行业有个通行做法:通过运营商、电商、第三方数据服务"修复"失联客户的联系方式。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催收新规之后,这条路被明令禁止。失联从"可以修"变成了"真失联"。禁止催收无关第三人,又堵上了通过亲友转达的可能。
三条挤在一起,结果就是:合规手段能触达的客户,远远少于账面上的逾期客户。
而另一头,机构内部的回收考核还是刚性的。回收率、回收额逐级摊派,末位淘汰,一线收入直接跟回款挂钩。这种刚性,甚至比当年对委外公司的合同约束还硬。
所以有个问题必须摆到桌面上:合规手段的产能覆盖不了考核目标时,一线的动作会不会变形?
我的判断是:会,而且会比委外时代更隐蔽。
不难想象会变成什么样。话术擦边:"再不处理就安排上门"。全量录音的机器质检,很难准确判定这种暗示性威胁。号码轮换:员工用私人手机、虚拟号拨打,绕开系统的频次监控。变相委外:把"逾期提醒服务"包给各类信息服务公司,实质还是那条灰色老路,机构借此切割法律责任。外购"失联修复"数据:把合规风险外部化给数据供应商,出事就切割。还有法律文书滥用:律师函、诉讼威胁批量发。
这些做法有个共同点:违规发生在机构体系内部,外部监管和投诉机制的可见度,比委外时代低得多。
结论也就很直接:光靠"加强督查",解决不了这个问题。要让动作不变形,得动三样东西。
一是考核重构。按行业指引"不得以单一回收率考核"的要求,把合规过程指标(合规通话量、有效还款承诺率、质检通过率)的权重提到不低于结果指标,同时系统性下调回收率基准。这里得承认一件事:回收率整体下移,是环境变了,不是管理水平掉了。
二是AI质检强制化。全量录音、全量话术质检,应该成为硬性要求,而不是机构的"自选动作"。
三是分流减压。把内催消化不掉的逾期资产,交给司法处置和不良转让去承接,让考核目标回到产能的现实里。
四、第三道坎:司法"堰塞湖"催不动,那就去法院告。这几乎是所有机构的第二选择。但法院也有体能上限。
两个数字先摆出来。
一个是某头部股份行的近24万笔信用卡不良资产,99.98%从未进入诉讼程序。这个存量一旦开始释放,诉讼需求的增量会远远超过司法系统的消化能力。
另一个是理论上最快的"督促程序"(支付令),债务人一纸异议就失效,实践中使用率极低;赋强公证前置成本高,覆盖有限。
再看司法系统本身的约束:员额制下法官数量是刚性的,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长期饱和,金融借款纠纷多年排在收案量前列;被告失联要走公告送达,光审理周期就常以半年计,胜诉之后的财产查控和处置,再以年计。
堰塞湖的形成机制,就这么清楚了:
催收产能消失,诉讼需求集中涌来,法院排队,起诉到实际回款的周期从约6个月拉长到18到24个月;短期现金回收归零,回收现金流整体后移,拨备提前加码,机构的盈利压力再被放大一圈。
这不是推演。评级机构的模型已经动了:中债资信在信用卡不良ABS的评级报告里下调了真实回收参数,还专门提示:发起机构催收压力增大,司法诉讼资源有限。评级机构调模型,就是堰塞湖正在成型的直接证据。
那怎么办?
司法系统也在动,但动的都是慢变量:金融法庭专业化扩容、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扩用、在线诉讼、批量纠纷示范判决、仲裁、市场化诉前调解。方向都对,但受编制和财政约束,扩容速度大概率赶不上坏账生成速度。
还有个更根本的难题要正视:法院资源被商业性债务回收大规模占用,本身就有公平和资源调配的边界问题。指望司法体系无限承接,并不现实。
所以对机构来说,最清醒的做法是:把"司法回收"从兜底手段,重新定价成一种"低概率、高延迟"的回收渠道,然后照这个假设,重排贷后资源。
五、第四道坎:谁来合法地催收
前三道坎,指向同一个问题:合规的催收产能不够。
那下一个问题自然是:要不要让催收变成一个"持牌"的行业?
从逻辑上推,这是终点。当"谁来合法地催收"变成一个供给问题,答案指向了一个方向——发牌、纳管、定规则。
最可能的架构,有现成的模板可以抄,就是融资担保那套"中央定规则、地方管执行、协会做自律"的分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牵头制定规则、发放牌照或实行备案,可能性最高。道理很直接:催收是信贷的贷后环节,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的原则,就该由金融监管部门主管;助贷新规已经确立了它对合作机构的名单制管理权,监管接口是现成的。
地方金融管理局,大概率承担属地日常监管:现场检查、投诉处理、机构变更。
行业协会,是过渡期最现实的自律载体。在中银协的催收工作指引和催收国标的基础上做自律认证、建合作机构白名单,为牌照化铺路。
至于数据这一侧,也就是失联修复、信息核实,很可能划到央行征管体系,形成"央行管数据、总局管行为"的双轨。
时间上,合理的预期是:专项斗争转入常态化机制之后,大约2027年前后,制度设计会逐步落地。路径大致三步:先是过渡期治理,协会自律认证加机构白名单;再是出台专门的催收机构管理办法,实行备案或许可制;最后与征信和数据合规体系打通。
但牌照化有四个难点,得提前想清楚。
门槛怎么设?存量机构有违规记录,是否一票否决?
存量怎么过渡?数以万计的从业人员、数百上千家机构,收编的节奏和成本怎么算?
个人信息处理的授权链条怎么定?借款合同授权的边界在哪,第三方数据能不能用、怎么用?
最后一个最棘手:佣金和费率,管不管?
不管,出清之后定价权集中,可能推高机构的贷后成本。管得太严,又没有合规产能愿意进场。
这是个两难。
六、最该盯着的一件事:别让"借钱更难"变成副产品
四道坎说完,还有一件我认为最该盯的事。
风险成本往上走,最终会传导到两个地方:定价上行,额度收缩。而最先被挡在门外的,恰恰是最下沉、最缺钱的那批人——普惠金融要服务的客群。
这不是危言耸听。这轮已经在发生了:有的银行干脆停止新增互联网助贷业务,有的机构在源头就把高共债客群挡在门外。这些动作在机构层面都是理性的,但对"本来就不容易借到钱的人"来说,门槛又高了一截。
这里有个必须守住的平衡:打击软暴力催收,是文明的进步;合法债权的可回收性,同样是信用社会的地基。
两头都要立住。一头是催收必须合法、必须文明;另一头是信用不能被"赖账不用付代价"慢慢侵蚀。中间那条路靠配套:司法的批量处置通道要跟上,催收牌照化的顶层设计要趁早,别让运动式治理之后,留下一片真空。
七、坏账不会消失,它只会换一条路走
回到小普。
他的电话安静了。但社会处理这笔债的方式,正在从"打电话"变成"走程序":先是机构自己催,催不动就打包卖掉,卖掉之后是批量诉讼、支付令、强制执行。
这条路上,每一环都比过去更文明,也更慢、更贵。
这份"更文明、更贵"的成本,最后会摊到谁头上?
乐观的答案是,摊到整个信用体系里,由所有人一起分。
悲观的答案是,摊到那些最需要钱、也最没得选的人头上。
哪种答案会成真,取决于接下来两年的配套做得好不好。
文明催收的代价,不该由最缺钱的人来付。
这句话,希望两年后我们还能理直气壮地说一遍。(本文为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头条号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