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路上 活得像条土狗
发布时间:
2026-09-22 19:18:54
来源: 互联网
1
早上八点,我准时坐在了外贸大厦十六楼的写字楼里,感到头很晕。我每次坐电梯上楼的时候总会感到头晕,当然我坐电梯下楼的时候也会头晕。我想这大概是和女朋友分手后手淫过度的缘故。
我是这家公司最低层的管理人员,我手下有两个职员,一个是搞卫生的阿姨,一个是坐在门口的接线生小姐。经理给我的头衔是内勤管理员,头衔里有“管理”两个字,因此是管理人员。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保安工作、收发快件以及检查厕所里是否备有草纸。最后一项工作是公司的老总要求做的,因为有一次他上完厕所才发现厕所里没有草纸,结果糟蹋了他一条金利来的领带,为此我也付出了一个月奖金的代价。
我的办公桌被安排在靠近门口的窗边,正好可以让我看见窗外的高楼大厦,当然也可以看见坐在门口的接线生小姐躲在接待台后偷偷上互联网的熊样。公司没有在我的办公桌上安放电脑,说是节省资源,因此我不能上网。我常常会借检查工作的理由去接线生小姐的旁边转转,后来我甚至喜欢上了这一“工作”,因为站在接线生小姐的背后,越过她的肩膀正好可以看见她胸前的那两团肉,看着看着我就狠狠地咽一口口水。
大家都很忙,穿着整齐的职业套装不停地在我身边穿梭,让我眼花缭乱。大家都当我是空气,很臭的空气。我索性趴在桌子上开始看窗外的高楼大厦和大厦顶上灰色的天空。我想不通,天空这么灰,太阳为什么会这么强烈?强烈的太阳照在对面大厦的玻璃墙上,再折射到我的眼睛上,让我很难受。我忽然感觉他妈的无聊透顶。我觉得这强烈的太阳、厕所里的草纸、接线生小姐胸前的两团肉还有外贸大厦的电梯都他妈的无聊透顶。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想人活着怎么能叹这么长的气呢?
早上九点半,我将一封歪歪斜斜地写着几个字的辞职信扔到经理的办公桌上。我不干了!我说。经理问,为什么?我说我坐不惯这里的电梯,它让我头晕目眩。经理听了像中了风似的,半天都没合拢嘴。我没有给经理再问话的机会,转身扬长而去。
我在我的办公桌周围找了半天,发现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让我带走,因此心里有些失望。最后我还是不甘心,顺手拿走了放在我办公桌上的半卷草纸。我想我半个月的工资都没有要,拿半卷草纸总合情合理吧!
接线生小姐很礼貌地叫住我,她说,现在是上班时间,你要出去吗?我挥了挥手上的草纸说,厕所给人占了,我去楼下上厕所。她听了也像中了风似的。直到我走出了公司的门口,才听见从身后传来三个字,神经病!接线生小姐说。
我走到电梯门口的时候,犹豫了一下,我担心又会头晕,因此我决定走楼梯。
走到十三楼的时候,我觉得拿卷草纸实在没有什么用,因此我把它扔进了楼梯间的垃圾桶。没想到走楼梯还是头晕,而且还脚痛。于是走到十楼的时候,我又绕到电梯门口,坐电梯下楼了。
2
从外贸大厦出来的时候,我就正式下岗了,这意味着我断了生活的来源。但我的心情很好,因为这同时也意味着我又开始自由了,意味着我又可以十点钟起床,两点钟睡觉了。我喜欢十点钟起床,两点钟睡觉。因此从外贸大厦出来后,我结结实实地放纵了一个月。只到一个月后的某天中午,我才发现我已经断粮了。于是我不得不空着肚子去人才市场转了一圈,但结果毫无收获。除了部分搬运公司问了我一些问题外,其它招聘单位的工作人员看都懒得看我一眼。
回到出租屋后我决定再也不去人才市场。当然几个月后我又改变了这个决定,这是不得已的事。我在我那张臭烘烘的床上坐了一会儿,发现实在饿得要命,但我自信我还有力气骑动摩托车。因此我骑着我那辆没有牌照只有晚上才敢出门的摩托车直奔旧货交易市场。最后旧货市场的一个奸商看中了它,以八百块钱把它买了下来。奸商这个词是我吃饱以后才想起来的,卖车的时候我实在太饿了,简直当这个奸商是我的大恩人。吃饱以后我还想起我这辆没有牌照的摩托车是用三千块钱买的,用了还不到半年。
有了钱我又放纵了一段时间,很短的一段时间。后来我仔细算了一下,我只用了十三天半的时间就把我的摩托车吃得干干净净。因此我又不得不开始吃我的笔记本电脑。我的笔记本电脑也是我从二手市场买回来的,但毕竟要比我的摩托车值钱一些,而且后来在生活上我也节俭了不少,比如说我以前抽三五的香烟,后来改抽红双喜了;以前吃十块钱的快餐偶尔还喝点啤酒,后来只吃五块钱的快餐连酒也戒了,因此我的笔记本电脑足足让我吃了三十七天,其中还包括我去了一次马蹄岗的费用。马蹄岗有很多发廊和很多风骚的女人,那些女人都不喜欢穿内裤。
我原本在这个城市也有些朋友的,但当我开始吃我的笔记本电脑的时候我就发现我已经没有朋友了。他们都说我是堕落。只有我以前的女朋友谣谣的说法与他们有些不同,谣谣说我是极度堕落。最初我不同意他们的说法,我想我一不偷二不抢怎算是堕落呢?只是后来一个叫小雨的女人对我说了一句话,我才觉得我其实真的很堕落。小雨对我说,你当初其实不应该走出外贸大厦的,你应该往外贸大厦的顶上爬,然后再从上面跳下来,这样世上就少了一只土狗了。我虽然承认我堕落,甚至承认我是一只土狗,但仍不赞成小雨提议的做法。我怕痛。
3
清晨六点,小雨的闹钟响了。小雨麻利地从床上爬起来,在地上找她的衣服。我翻了个身,拿背对着小雨继续睡觉。
我已经记不清在小雨这里睡了多少个晚上了,我们是在酒吧认识的。那时候我正好吃完了我的笔记本电脑,正琢磨著接下来该吃什么,我一边琢磨一边鬼使神差地进了一间叫“VINO & BELLE”的酒吧。后来就在酒吧认识了小雨,再后来我就跟着小雨睡到了她的床了。
后来我问小雨,你为什么要让我睡在你的床上?小雨说,因为你在酒吧的时候样子很可怜!说实在的,我很感激小雨能够收留我,否则我不但会饿死,而且会饿死在高架桥底下,因为我的窝已经被房东收回了。
我躺在床上没有睡着,小雨穿衣服的时候把拉链拉得很响,这又勾起了我的性欲。我从床上爬起来,一把将小雨抱起重重地扔在床上,然后把小雨刚刚穿上去的衣服又一件一件地脱下来。大概是我的粗暴也勾起了小雨的性欲,因此她躺在我的下面蛇一样扭,猫一样叫。她的叫声很清脆,就像三级片里演的那样。
当我从小雨的身上滚下来的时候,小雨意犹未尽,大口地喘著粗气,好一会儿才平静下来。小雨把头侧过来对我说我躺在她身上运动的时候,样子很像一只土狗。我听了很想揍她一顿,不过后来我还是忍住了,毕竟我现在是躺在她的床上,而且我也真的没有力气来揍她了。
小雨把我脱下的衣服又一件一件地穿上去,然后洗刷了一番就上班去了。我把小雨的闹钟调到十点钟响铃,然后钻进被子里继续睡觉。
小雨是做导游工作的,每天比贼还忙,没有定期的休息天。我一直都想不通,小雨是哪里来的精力,每天上班这么累,回来后还要缠着我做爱。自从我第一天睡到小雨的床上以来,我们几乎每天都要做爱。我惟一能报答小雨的就是和她做爱,让她的性欲得到满足。而为此她也要让我每天睡饱、吃饱,还有抽饱。我觉得这个交易很公平。
有一点让我很高兴的是每次和小雨做爱总是精力充沛,而且很有快感。而我以前和谣谣做爱的时候多数要靠“伟哥”来维持正常。我想这大概是因为小雨的叫床声比较好听的缘故。谣谣也会叫床,而且也很大声,但我听起来总觉得像是在杀猪一样。
由于工作的原因,小雨有时会几天不回家,我不敢想像小雨连续几天不做爱是怎么挺过来的。后来我想她大概会找旅游的男客人做爱,这个想法很快就得到了证实。那天她对我说她曾经和十二个男游客做过爱,而且还是收费的。我听了就觉得她很贱。我也很贱,我们是一对贱人。
后来我想其实小雨是个很好的女人,除了性欲强一点,其他的方面都很好。她的脾气很好,从来都不生气,至少我从来没见她生气过。另外她还是个很会持家的女人,她总是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每当休息的时候,她总是呆在家里,除了和我做爱之外,还会很认真地做饭,很认真地把地板拖得一尘不染。当时我想这大概是为了方便和我在地上做爱。
当然小雨也有一些令我反感的习惯,但绝对算不上是坏习惯。偶尔没事做的时候,她就会无缘无故地发呆,而且能持续一两小时,把我像晾菜干一样晾在一边。有时我实在忍不住了,就附在她耳朵上大叫一声,然后她才会从梦中归来,一脸的莫名其妙,还有一脸的虔诚。偶尔这时她还会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其中说得最多的一句是她昨晚梦见了她的外婆。
4
能和小雨同居是很偶然的,但和小雨分开却是必然的,这一点是我后来才想通的。小雨曾很坦然地对我说她不爱我,她只当我是她的玩伴。因此我也从未对她抱有什么期望,我想爱情这东西没有更好。
那天我呆在家里觉得很无聊,于是出去逛了半天,回来的时候发现小雨也回来了,正坐在沙发上发呆,坐在她旁边和她一起发呆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我虽然智商不高,但也看得出来小雨和这个男人的关系有点不一般。我厚著脸皮走过去,坐在那个男人的旁边。我说我叫阿斌,是小雨的房客,你是?男人没有理我,当我是一堆狗屎。
我拿热脸贴了那个男人的冷屁股,心里有些恼火。再看那男人,仍是在发呆,于是更恼火了,而且还动手了。我一把拎住那个男人的衣领,把他从沙发上提了起来,在他白皙的脸上狠狠地抡了几拳。大概是我的拳头没力,或是那个男人的脸皮太厚,因此我几拳下去,那个男人一点事也没有,鼻子竟然没出血。而且那个男人也没有还手,只是拿眼睛瞪着我,像是在藐视我是个病夫。于是我更气了,再一次拎起他又在他脸上抡了几拳,这次我用尽了吃奶的力气,果然打得那个男人流鼻血了,但他依然没有还手。我心中总算好受了很多,坐在沙发上开始喘气。我对那个男人说,你马上给我滚出去!于是那个男人就真的走了,他走的时候没有拿眼瞪我,而是用复杂的眼神望了小雨一眼。
那个男人走后小雨依然在发呆,什么都没发生一样。这次我没有附在她的耳边大叫一声,而是坐在沙发上盯着她看。
终于我坐得屁股发麻了,正准备发作,小雨却说话了,像幽灵一样。她说,你知道吗?刚才给你揍的那个男人是健身馆的教练,他不还手是因为你不值得他还手!她说到这里停了下来,抬头看着我,她大概是想看看我当时的表情。其实我不知道我当时听了小雨的话后自己是什么表情,但我想绝不会比死人的脸色好看到哪里去,我只知道当时有一种想一头撞死在墙上的冲动。幸好我的脸皮比较厚,而且怕痛。
后来小雨还对我说了很多,只是大部分我都没有听进去,但大概的意思我还是弄明白了,归纳起来有两点:一是那个男人是小雨以前的男朋友,他爱小雨,小雨也爱他,具体他们是为何要分手我就听不明白了。总之是错综复杂,很无奈;二是小雨很明确地叫我离开,以后不要再找她,就是在路上碰见了也要装着不认识。
我弄明白小雨这两点意思后,就发现我的脸皮薄了很多。可以说我是夹着尾巴走出小雨家的,像只丧家犬一样。我是一只丧家犬。
5
那天下午我走在街上忽然想起了谣谣,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过谣谣了。我一边想谣谣一边沿着马路走,准备找个睡觉的地方。广州是个有很多高架桥的城市,但我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桥底可以睡觉的高架桥。我走着走着就开始烦躁,街道两旁的高楼让我压抑得喘不过气来。
我抬头望了望天空,惊奇地发现天空竟然不是灰色的,而是红色的。我找了一幢只有八层的大楼,找到楼梯就开始往上爬。我想爬上楼顶将红色的天空看仔细一点。爬到三楼的时候我忽然想起我已经很久没有喝酒了,于是在口袋里找了找,竟然找出几个硬币,这是我买烟剩下的。我又从三楼走下来在一家士多店买了一瓶啤酒,然后接着再往楼上爬。想不到我这次爬楼梯的时候竟然没有头晕,而且脚也不痛。
站在楼顶上看到的天空果然比在街上看到的要大得多,而且站在楼顶上还能看见夕阳,血红的夕阳。我在靠近街边的楼顶坐了下来,一边喝酒边看夕阳,感觉很好。我来到这座城市已有很多年了,这么美丽的夕阳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过。
当我把一瓶啤酒喝完的时候,我觉得脖子很酸痛。我低下头来就看见了街上密密麻麻的汽车和惊慌的人群。我忽然想起了小雨所说的土狗,我觉得满街都是土狗。
街上的人越来越多,而且都抬着头站着不动。我原以为他们是在看天空,后来发现他们都是在看我。他们一边看一边用手指指点点,其中还有一个家伙对着我喊,喂!你要跳就快一点,我还要去和女朋友约会哩!
有那么一刻我真的想纵身跳下去,我想在夕阳下的空中飞翔的感觉一定会很好。但我并没有真的跳,我还是怕痛。我将手中的啤酒瓶狠狠地向街上的人群砸去,人群马上就向周围散开了一个圈,因此啤酒瓶没能砸中人群,而是砸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人群仍不肯散去,他们没看到我在夕阳下飞翔的样子,不甘心,但又怕我继续向下面扔啤酒瓶,因此全部远远地站在街对面看着我。
我不打算让他们得逞,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下楼去了。街上传来很响的一片嘘声。
我在街上继续找睡觉的地方,并且继续想谣谣。忽然我的手机响了,我惊喜地发现我原来还有个手机,而且别人还能把它打响。我庆幸在这之前我没有发现这一点,否则我可能早已经把它吃了。
把我的手机打响的是文狗。文狗是我以前的朋友,说我堕落说得最响的就是他。文狗在手机里对我说,谣谣自杀了,她脱光了衣服躺在浴缸里,然后割断了自己的腕脉,现在正在医院抢救。
我想不通谣谣自杀为何要躺在浴缸里,还要脱光衣服,难道这样做割断腕脉的时候就不会痛了吗?我决定以后有空的时候要好好研究一下这个问题,但不是现在,现在我要赶去医院。
我顺手截了一辆的士向医院赶去。到了医院的时候,我趁司机不注意打开门就跑了,气得的士司机直骂娘。我是不得已才做出这么卑鄙的事的,因此我一点也没有感到过意不去。
谣谣像一只死狗一样躺在病床上,竟然还没有死,见我来了还挣扎著坐了起来,眼神甚是温柔。她说,你离开后我换过很多男人。我听着。她说,在我割断腕脉的时候我发现我依然爱着你,而且一直都爱着你。我无语。她说,我们是不是还可以从头来过?我很认真地看着她,就想起了她在床上杀猪般的叫声。我说,如果你将一碗水泼在地上,你还能把它们装回碗里吗?她无语。
医院里的气氛让我感到很安详。虽然我很少进医院,可每次进来的时候总有这种感觉。但我并不打算继续呆下去。临走的时候我对谣谣说,虽然我们不能从头来过了,但我依然希望你能好好地活着,只要活着就比什么都好!哪怕活得像只土狗也成!
走出医院的时候,夕阳依然很浓。我忽然发现我流泪了,在夕阳的作用下,我的眼泪是红色的。等到不再流泪的时候,我就觉得我真的很饿了。于是我摸了摸口袋里的手机,然后向旧货交易市场走去。我打算把我的手机卖了,然后去好好地吃一顿。当然,明天早上还要去人才市场转转。
编辑:丁新征dxz@dadao.net 题图:曾循
早上八点,我准时坐在了外贸大厦十六楼的写字楼里,感到头很晕。我每次坐电梯上楼的时候总会感到头晕,当然我坐电梯下楼的时候也会头晕。我想这大概是和女朋友分手后手淫过度的缘故。
我是这家公司最低层的管理人员,我手下有两个职员,一个是搞卫生的阿姨,一个是坐在门口的接线生小姐。经理给我的头衔是内勤管理员,头衔里有“管理”两个字,因此是管理人员。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保安工作、收发快件以及检查厕所里是否备有草纸。最后一项工作是公司的老总要求做的,因为有一次他上完厕所才发现厕所里没有草纸,结果糟蹋了他一条金利来的领带,为此我也付出了一个月奖金的代价。
我的办公桌被安排在靠近门口的窗边,正好可以让我看见窗外的高楼大厦,当然也可以看见坐在门口的接线生小姐躲在接待台后偷偷上互联网的熊样。公司没有在我的办公桌上安放电脑,说是节省资源,因此我不能上网。我常常会借检查工作的理由去接线生小姐的旁边转转,后来我甚至喜欢上了这一“工作”,因为站在接线生小姐的背后,越过她的肩膀正好可以看见她胸前的那两团肉,看着看着我就狠狠地咽一口口水。
大家都很忙,穿着整齐的职业套装不停地在我身边穿梭,让我眼花缭乱。大家都当我是空气,很臭的空气。我索性趴在桌子上开始看窗外的高楼大厦和大厦顶上灰色的天空。我想不通,天空这么灰,太阳为什么会这么强烈?强烈的太阳照在对面大厦的玻璃墙上,再折射到我的眼睛上,让我很难受。我忽然感觉他妈的无聊透顶。我觉得这强烈的太阳、厕所里的草纸、接线生小姐胸前的两团肉还有外贸大厦的电梯都他妈的无聊透顶。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想人活着怎么能叹这么长的气呢?
早上九点半,我将一封歪歪斜斜地写着几个字的辞职信扔到经理的办公桌上。我不干了!我说。经理问,为什么?我说我坐不惯这里的电梯,它让我头晕目眩。经理听了像中了风似的,半天都没合拢嘴。我没有给经理再问话的机会,转身扬长而去。
我在我的办公桌周围找了半天,发现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让我带走,因此心里有些失望。最后我还是不甘心,顺手拿走了放在我办公桌上的半卷草纸。我想我半个月的工资都没有要,拿半卷草纸总合情合理吧!
接线生小姐很礼貌地叫住我,她说,现在是上班时间,你要出去吗?我挥了挥手上的草纸说,厕所给人占了,我去楼下上厕所。她听了也像中了风似的。直到我走出了公司的门口,才听见从身后传来三个字,神经病!接线生小姐说。
我走到电梯门口的时候,犹豫了一下,我担心又会头晕,因此我决定走楼梯。
走到十三楼的时候,我觉得拿卷草纸实在没有什么用,因此我把它扔进了楼梯间的垃圾桶。没想到走楼梯还是头晕,而且还脚痛。于是走到十楼的时候,我又绕到电梯门口,坐电梯下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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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外贸大厦出来的时候,我就正式下岗了,这意味着我断了生活的来源。但我的心情很好,因为这同时也意味着我又开始自由了,意味着我又可以十点钟起床,两点钟睡觉了。我喜欢十点钟起床,两点钟睡觉。因此从外贸大厦出来后,我结结实实地放纵了一个月。只到一个月后的某天中午,我才发现我已经断粮了。于是我不得不空着肚子去人才市场转了一圈,但结果毫无收获。除了部分搬运公司问了我一些问题外,其它招聘单位的工作人员看都懒得看我一眼。
回到出租屋后我决定再也不去人才市场。当然几个月后我又改变了这个决定,这是不得已的事。我在我那张臭烘烘的床上坐了一会儿,发现实在饿得要命,但我自信我还有力气骑动摩托车。因此我骑着我那辆没有牌照只有晚上才敢出门的摩托车直奔旧货交易市场。最后旧货市场的一个奸商看中了它,以八百块钱把它买了下来。奸商这个词是我吃饱以后才想起来的,卖车的时候我实在太饿了,简直当这个奸商是我的大恩人。吃饱以后我还想起我这辆没有牌照的摩托车是用三千块钱买的,用了还不到半年。
有了钱我又放纵了一段时间,很短的一段时间。后来我仔细算了一下,我只用了十三天半的时间就把我的摩托车吃得干干净净。因此我又不得不开始吃我的笔记本电脑。我的笔记本电脑也是我从二手市场买回来的,但毕竟要比我的摩托车值钱一些,而且后来在生活上我也节俭了不少,比如说我以前抽三五的香烟,后来改抽红双喜了;以前吃十块钱的快餐偶尔还喝点啤酒,后来只吃五块钱的快餐连酒也戒了,因此我的笔记本电脑足足让我吃了三十七天,其中还包括我去了一次马蹄岗的费用。马蹄岗有很多发廊和很多风骚的女人,那些女人都不喜欢穿内裤。
我原本在这个城市也有些朋友的,但当我开始吃我的笔记本电脑的时候我就发现我已经没有朋友了。他们都说我是堕落。只有我以前的女朋友谣谣的说法与他们有些不同,谣谣说我是极度堕落。最初我不同意他们的说法,我想我一不偷二不抢怎算是堕落呢?只是后来一个叫小雨的女人对我说了一句话,我才觉得我其实真的很堕落。小雨对我说,你当初其实不应该走出外贸大厦的,你应该往外贸大厦的顶上爬,然后再从上面跳下来,这样世上就少了一只土狗了。我虽然承认我堕落,甚至承认我是一只土狗,但仍不赞成小雨提议的做法。我怕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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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六点,小雨的闹钟响了。小雨麻利地从床上爬起来,在地上找她的衣服。我翻了个身,拿背对着小雨继续睡觉。
我已经记不清在小雨这里睡了多少个晚上了,我们是在酒吧认识的。那时候我正好吃完了我的笔记本电脑,正琢磨著接下来该吃什么,我一边琢磨一边鬼使神差地进了一间叫“VINO & BELLE”的酒吧。后来就在酒吧认识了小雨,再后来我就跟着小雨睡到了她的床了。
后来我问小雨,你为什么要让我睡在你的床上?小雨说,因为你在酒吧的时候样子很可怜!说实在的,我很感激小雨能够收留我,否则我不但会饿死,而且会饿死在高架桥底下,因为我的窝已经被房东收回了。
我躺在床上没有睡着,小雨穿衣服的时候把拉链拉得很响,这又勾起了我的性欲。我从床上爬起来,一把将小雨抱起重重地扔在床上,然后把小雨刚刚穿上去的衣服又一件一件地脱下来。大概是我的粗暴也勾起了小雨的性欲,因此她躺在我的下面蛇一样扭,猫一样叫。她的叫声很清脆,就像三级片里演的那样。
当我从小雨的身上滚下来的时候,小雨意犹未尽,大口地喘著粗气,好一会儿才平静下来。小雨把头侧过来对我说我躺在她身上运动的时候,样子很像一只土狗。我听了很想揍她一顿,不过后来我还是忍住了,毕竟我现在是躺在她的床上,而且我也真的没有力气来揍她了。
小雨把我脱下的衣服又一件一件地穿上去,然后洗刷了一番就上班去了。我把小雨的闹钟调到十点钟响铃,然后钻进被子里继续睡觉。
小雨是做导游工作的,每天比贼还忙,没有定期的休息天。我一直都想不通,小雨是哪里来的精力,每天上班这么累,回来后还要缠着我做爱。自从我第一天睡到小雨的床上以来,我们几乎每天都要做爱。我惟一能报答小雨的就是和她做爱,让她的性欲得到满足。而为此她也要让我每天睡饱、吃饱,还有抽饱。我觉得这个交易很公平。
有一点让我很高兴的是每次和小雨做爱总是精力充沛,而且很有快感。而我以前和谣谣做爱的时候多数要靠“伟哥”来维持正常。我想这大概是因为小雨的叫床声比较好听的缘故。谣谣也会叫床,而且也很大声,但我听起来总觉得像是在杀猪一样。
由于工作的原因,小雨有时会几天不回家,我不敢想像小雨连续几天不做爱是怎么挺过来的。后来我想她大概会找旅游的男客人做爱,这个想法很快就得到了证实。那天她对我说她曾经和十二个男游客做过爱,而且还是收费的。我听了就觉得她很贱。我也很贱,我们是一对贱人。
后来我想其实小雨是个很好的女人,除了性欲强一点,其他的方面都很好。她的脾气很好,从来都不生气,至少我从来没见她生气过。另外她还是个很会持家的女人,她总是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每当休息的时候,她总是呆在家里,除了和我做爱之外,还会很认真地做饭,很认真地把地板拖得一尘不染。当时我想这大概是为了方便和我在地上做爱。
当然小雨也有一些令我反感的习惯,但绝对算不上是坏习惯。偶尔没事做的时候,她就会无缘无故地发呆,而且能持续一两小时,把我像晾菜干一样晾在一边。有时我实在忍不住了,就附在她耳朵上大叫一声,然后她才会从梦中归来,一脸的莫名其妙,还有一脸的虔诚。偶尔这时她还会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其中说得最多的一句是她昨晚梦见了她的外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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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和小雨同居是很偶然的,但和小雨分开却是必然的,这一点是我后来才想通的。小雨曾很坦然地对我说她不爱我,她只当我是她的玩伴。因此我也从未对她抱有什么期望,我想爱情这东西没有更好。
那天我呆在家里觉得很无聊,于是出去逛了半天,回来的时候发现小雨也回来了,正坐在沙发上发呆,坐在她旁边和她一起发呆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我虽然智商不高,但也看得出来小雨和这个男人的关系有点不一般。我厚著脸皮走过去,坐在那个男人的旁边。我说我叫阿斌,是小雨的房客,你是?男人没有理我,当我是一堆狗屎。
我拿热脸贴了那个男人的冷屁股,心里有些恼火。再看那男人,仍是在发呆,于是更恼火了,而且还动手了。我一把拎住那个男人的衣领,把他从沙发上提了起来,在他白皙的脸上狠狠地抡了几拳。大概是我的拳头没力,或是那个男人的脸皮太厚,因此我几拳下去,那个男人一点事也没有,鼻子竟然没出血。而且那个男人也没有还手,只是拿眼睛瞪着我,像是在藐视我是个病夫。于是我更气了,再一次拎起他又在他脸上抡了几拳,这次我用尽了吃奶的力气,果然打得那个男人流鼻血了,但他依然没有还手。我心中总算好受了很多,坐在沙发上开始喘气。我对那个男人说,你马上给我滚出去!于是那个男人就真的走了,他走的时候没有拿眼瞪我,而是用复杂的眼神望了小雨一眼。
那个男人走后小雨依然在发呆,什么都没发生一样。这次我没有附在她的耳边大叫一声,而是坐在沙发上盯着她看。
终于我坐得屁股发麻了,正准备发作,小雨却说话了,像幽灵一样。她说,你知道吗?刚才给你揍的那个男人是健身馆的教练,他不还手是因为你不值得他还手!她说到这里停了下来,抬头看着我,她大概是想看看我当时的表情。其实我不知道我当时听了小雨的话后自己是什么表情,但我想绝不会比死人的脸色好看到哪里去,我只知道当时有一种想一头撞死在墙上的冲动。幸好我的脸皮比较厚,而且怕痛。
后来小雨还对我说了很多,只是大部分我都没有听进去,但大概的意思我还是弄明白了,归纳起来有两点:一是那个男人是小雨以前的男朋友,他爱小雨,小雨也爱他,具体他们是为何要分手我就听不明白了。总之是错综复杂,很无奈;二是小雨很明确地叫我离开,以后不要再找她,就是在路上碰见了也要装着不认识。
我弄明白小雨这两点意思后,就发现我的脸皮薄了很多。可以说我是夹着尾巴走出小雨家的,像只丧家犬一样。我是一只丧家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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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下午我走在街上忽然想起了谣谣,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过谣谣了。我一边想谣谣一边沿着马路走,准备找个睡觉的地方。广州是个有很多高架桥的城市,但我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桥底可以睡觉的高架桥。我走着走着就开始烦躁,街道两旁的高楼让我压抑得喘不过气来。
我抬头望了望天空,惊奇地发现天空竟然不是灰色的,而是红色的。我找了一幢只有八层的大楼,找到楼梯就开始往上爬。我想爬上楼顶将红色的天空看仔细一点。爬到三楼的时候我忽然想起我已经很久没有喝酒了,于是在口袋里找了找,竟然找出几个硬币,这是我买烟剩下的。我又从三楼走下来在一家士多店买了一瓶啤酒,然后接着再往楼上爬。想不到我这次爬楼梯的时候竟然没有头晕,而且脚也不痛。
站在楼顶上看到的天空果然比在街上看到的要大得多,而且站在楼顶上还能看见夕阳,血红的夕阳。我在靠近街边的楼顶坐了下来,一边喝酒边看夕阳,感觉很好。我来到这座城市已有很多年了,这么美丽的夕阳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过。
当我把一瓶啤酒喝完的时候,我觉得脖子很酸痛。我低下头来就看见了街上密密麻麻的汽车和惊慌的人群。我忽然想起了小雨所说的土狗,我觉得满街都是土狗。
街上的人越来越多,而且都抬着头站着不动。我原以为他们是在看天空,后来发现他们都是在看我。他们一边看一边用手指指点点,其中还有一个家伙对着我喊,喂!你要跳就快一点,我还要去和女朋友约会哩!
有那么一刻我真的想纵身跳下去,我想在夕阳下的空中飞翔的感觉一定会很好。但我并没有真的跳,我还是怕痛。我将手中的啤酒瓶狠狠地向街上的人群砸去,人群马上就向周围散开了一个圈,因此啤酒瓶没能砸中人群,而是砸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人群仍不肯散去,他们没看到我在夕阳下飞翔的样子,不甘心,但又怕我继续向下面扔啤酒瓶,因此全部远远地站在街对面看着我。
我不打算让他们得逞,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下楼去了。街上传来很响的一片嘘声。
我在街上继续找睡觉的地方,并且继续想谣谣。忽然我的手机响了,我惊喜地发现我原来还有个手机,而且别人还能把它打响。我庆幸在这之前我没有发现这一点,否则我可能早已经把它吃了。
把我的手机打响的是文狗。文狗是我以前的朋友,说我堕落说得最响的就是他。文狗在手机里对我说,谣谣自杀了,她脱光了衣服躺在浴缸里,然后割断了自己的腕脉,现在正在医院抢救。
我想不通谣谣自杀为何要躺在浴缸里,还要脱光衣服,难道这样做割断腕脉的时候就不会痛了吗?我决定以后有空的时候要好好研究一下这个问题,但不是现在,现在我要赶去医院。
我顺手截了一辆的士向医院赶去。到了医院的时候,我趁司机不注意打开门就跑了,气得的士司机直骂娘。我是不得已才做出这么卑鄙的事的,因此我一点也没有感到过意不去。
谣谣像一只死狗一样躺在病床上,竟然还没有死,见我来了还挣扎著坐了起来,眼神甚是温柔。她说,你离开后我换过很多男人。我听着。她说,在我割断腕脉的时候我发现我依然爱着你,而且一直都爱着你。我无语。她说,我们是不是还可以从头来过?我很认真地看着她,就想起了她在床上杀猪般的叫声。我说,如果你将一碗水泼在地上,你还能把它们装回碗里吗?她无语。
医院里的气氛让我感到很安详。虽然我很少进医院,可每次进来的时候总有这种感觉。但我并不打算继续呆下去。临走的时候我对谣谣说,虽然我们不能从头来过了,但我依然希望你能好好地活着,只要活着就比什么都好!哪怕活得像只土狗也成!
走出医院的时候,夕阳依然很浓。我忽然发现我流泪了,在夕阳的作用下,我的眼泪是红色的。等到不再流泪的时候,我就觉得我真的很饿了。于是我摸了摸口袋里的手机,然后向旧货交易市场走去。我打算把我的手机卖了,然后去好好地吃一顿。当然,明天早上还要去人才市场转转。
编辑:丁新征dxz@dadao.net 题图:曾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