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梦轩笔记 西海岸散记(之二)

发布时间: 2026-09-19 19:22:45

来源: 互联网 

   编者语: Truth is more of a stranger than fiction.

  真实的事件比任何虚构都来得令人惊奇。

  (美)马克﹒吐温

   西海岸散记(之二) ○刘 宁

   Alcatraz恶魔岛 提起旧金山,人们通常总要首先想到金门大桥;但真到了旧金山,人们往往又会觉得金门大桥也许最是乏善可陈。

  皆因,倘是作为一种瞻仰,金门大桥显然已经风采不再;但若说只是为了一种凭吊,金门大桥似乎又还不够古老。它的这一种尴尬,正恰如歇足于熙熙人流里的一个中年脚夫,回首往事几许唏嘘,展望前路又有点心灰意懒。

  因而在旧金山,一般来说,我还是宁愿选择将时间更多地消磨在那些原始的有轨电车上。

  旧金山的有轨电车倒是十分怀旧,至今保留全部人工操作。

  每到上坡与下坡,主司机都要像龙虎武师一般腾前跃后地掣动齿轮拖缆;每到一个分岔转弯口,副司机又都仍然不得不急急跳将下车,冲前几步,用力扳动地面上的铁轨。

  其情其境,惹人回味!

  然而这一次,我还是上了金门大桥。

  或许心底有一种情绪认同的需求,车泊桥头,人久流连。目光抚摸著大桥钢架上熟悉的斑驳红漆,犹如缓缓阅读自己疲惫的躯体。

  桥头上跟其他许多地方的观景点一样,设立着一排排的投币式望远镜。

  望远镜上标刻着许多方位提示,诸如告诉人们从这个角度可以鸟瞰整个旧金山,从那个角度可以追逐太平洋上的飞鱼、巨鲸。

  我走将前去,也要了一具望远镜。举镜四顾,心有戚戚。

  最后,不知不觉就把镜头锁定在了渔夫码头与大桥之间海域的一个孤岛——Alcatraz恶魔岛。

  恶魔岛,正名Alcatraz,那是西班牙语鹈鹕的意思,而当地人则更喜欢将之昵称为The Rock——礁石。

  顾名可以思义,这个小岛本是浮露于海面上的一块庞大的礁石,上面停留着许多许多的鹈鹕鸟。

  岛上面积不足一平方公里,四面八方汪水茫茫,距离陆地一海里左右。

  从1850年开始,这里曾被认为是密西西比河以西最为坚固的一个军事要塞;1907年,它被建成了一座军事监狱;1934年,更因被启用作囚禁美国最重要犯人的联邦监狱而闻名遐迩。

  这个Alcatraz监狱,是一直到1963年才关闭的。关闭的原因,官方与民间说法迥异。

  据官方的解释,是因为这里的使用成本实在太高了,每天给犯人吃用的物品都要从陆地专门船运过来,相较其他监狱的正常费用要高出三倍以上。

  而民间流传的版本就截然不同,一些人宁肯言之凿凿地认定,那是与四十年代一件轰动朝野的亨利﹒杨(Henry Young)冤案有关。此冤案向人们揭露了这个监狱的种种非人道恐怖待遇,揭露了美国司法制度方面的一些极大漏洞,所以后来美国政府出于对自身人权形象的考虑,就把其关闭了。

  不过,当我检索过一些资料后觉得,民间之说法有一点恐怕是说不太过去的。因为亨利﹒杨案件事发于1941年,而若硬要说美国政府是在事发二十二年后才幡然醒悟到要关闭这个监狱,则未免牵强附会了。

  亨利﹒杨的冤案,1995年被荷里活拍成了一部经典电影Murder In The First,中文译名为《一级谋杀》或《黑狱风云》,相信许多人都看过并对美国司法黑暗的一面留下深刻印象。

  当然,美国官方曾经一再义正词严地以正视听道:该电影纯属虚构!

  荷里活的宣传则是一句冷静的广告词:本片改编自一个真实的故事。

  终忍不住,我决定要亲自乘船上岛去体验一下。

  本来,Alcatraz恶魔岛是1971年就已被辟为国家公园以供游人参观的。但我1996年来旧金山时并没有上去,那是因为彼时这个岛还没有像今天这样被人们所广为认识。

  后来是因为荷里活继成功拍制《一级谋杀》电影,1996年又再成功推出一部更加轰动的巨片——The Rock(中文翻译成《石破天惊》或《恶魔岛》、《勇闯夺命岛》、《绝地任务》等等),该片由美国当红巨星辛﹒康纳利和尼古拉斯﹒凯奇主演,一时创出同样“石破天惊”的票房数字,遂使该岛的名气进一步震彻全球。

  举一个例子:我去年到台湾考察,即听说当地著名艺人吴宗宪开办的一家另类餐厅,设在阴暗的地下室,四星级高收费,生意却是全台湾最好。

  这个餐厅的成功就在于取名“恶魔岛”,并把大堂、包厢都设计成监狱模样的噱头。

  “牢房”包厢里挂满吓人的手铐脚镣,“犯人”侍应生一律身穿横条纹的囚服,客人进去用餐称作“吃牢饭”,进餐厅前还要在柜台排队捧著监号牌子拍照mug shot(犯人档案照片)。

  我们的船是从很有一点历史背景的旧金山41号码头开出的。

  乘一路碧波荡漾,海风扑面,站在阳光普照的甲板上,正宜以照相机摄尽金门海湾的美景。

  远远看Alcatraz恶魔岛,海市蜃楼,更像是一个风景独好的度假胜地。

  我不禁轻喟,把这样绮丽妙绝的地方用来做监狱,也不晓得当年那些实用主义到极端的山姆大叔是怎么想得出来的。这要是被他们浪漫主义的文化祖师欧洲人看见,可真要气得七窍生烟、当堂吐血了。

  这样的所作所为,正不啻于是要把威尼斯河用以放鸭子,把巴黎圣母院用来做货仓呀!

  难怪有人评论:欧洲是美国的严父,美国却是欧洲的逆子。

  诚然美国的事情有时就是那么矛盾,一方面对恐怖活动恨之入骨,一方面对犯罪分子优待有加。

  就拿现在坐落于洛杉矶市区中心的洛杉矶监狱来说,那里监狱犯人的“舒服”也是很出名的。

  我不久前研究过两份报告——

  一份是当地华人作家对那里犯人的采访。有一个从泰国引渡来的金三角贩毒犯,在对比自己被捕以后在泰国和美国的牢狱生涯时,竟忍不住连声说道:美国的监狱真好,我不愿意离开这里。

  另一份是美国权威民间机构多博研究会(Doble Research Associate)完成的一份调查。当调查者向美国马里兰州民众访问有关美国人权组织攻击中国监狱人权状况的看法时,全体被访者却一致认为:(中国)是应该让犯人忙碌著,而不是像犯人在美国那样,整天坐着,看电视,打牌。

  可见,如今美国的牢狱的确太过好坐,但这样的优待实在无益于对美国犯罪率的遏止,美国民众对此实际上也是不满的。

  只是,美国的制度常常受有西方宗教文化的影响。西方宗教认为,人的行为与人的本身是应该分别对待的,人类都是上帝的羔羊,犯罪只是羔羊迷失的表现行为之一。

  当然我也知道,美国人同时又是最具实用主义与理想主义的双重性格的。

  当宗教文化给美国人带来的理想主义精神在现实中遇到问题时,他们骨子里的实用主义功利思想往往马上就会占为上风。这种实用主义功利思想,可能与他们的另一文化根源——移民文化,关系甚大。

  果然,当船靠码头,我们登岛进入到赫赫有名的Alcatraz老监狱时,我的这种想法很快得到了验证。

  铁窗高墙,昔日回响过无数重犯脚镣铮声的审讯室,首先通过一条阴森森的石砌隧道展现在了我们面前。

  审讯室那种强烈的对人的压迫感,使我不由得即时深深倒吸一口冷气。

  毕竟,重犯监狱就是重犯监狱,其戒备森严中所透出的一丝貌似不经心的随意,反而更突现出其不怒而威的另一面强大震慑力来!

  这表明了,此监狱由于其独具孤岛的天然防范,因而狱方所需对囚犯实行的强制性专政,大抵在精神上更强烈于在肉体上。

  终于,我步入了美国人称之为cell house的牢房——美国式的牢房。

  这种牢房就像在一个很大很大的工厂车间里,放着两层一排排相连的铁笼子。铁笼子共有336间,里面关的就是犯人。

  铁笼子三面为墙,一面是铁闸。

  每人一房,每房大约1.5×2.5米面积,摆着一张行军床、一张小桌子,还有一个抽水马桶和一个带水龙头的洗脸盆。

  每个牢房里的囚犯,都可以看得见却摸不着对面相隔数米的难友,而却可以伸手摸到但看不到隔壁的难友。

  我稍看了一下监狱的记录,据称这样对于消解犯人的性问题和性侵害最管用。估计是监狱里同性恋情况也特别容易发生,犯人之间隔墙相互摸摸手抚慰一下尚可允许,倘还想有更进一步的非分之想就No way——没门了!

  我又专门阅读过关于犯人抱怨得最多的问题是什么。原来主要有三:太多的时间不许说话;厕所的自来水冲力不足;底层牢房不够暖和。

  那时候可能还没有电视机,所以没有看到有人提到这方面的消遣。倒是那里还有一个小小图书馆,从材料介绍好像还比较别致。

  至于食堂和洗澡房,我也参观了,看上去条件还不错,有点像中国的一些机关招待所。

  而最可怕和最糟糕的,当属那六间连半点光线也不透的禁闭室了。

  我曾专门走进其中一间进行实地感受,却只呆了几秒钟就觉得受不了。那一副结实密封的门足有十几公分厚,门一掩上,室里的人马上有一种被关进沉重棺材的窒息。

  所以据当时的法律规定,犯人最多也只能被关进去几天作为惩处,因为人在里面关久是会导致精神分裂的。但在《一级谋杀》的电影故事里,当年不幸的亨利﹒杨却因为跟副狱典长过不去而被关在里头整整三年!

  另外,让监狱引以为荣的大抵还有两样事情:

  其一,是这里曾经关押过一些名震四海的“巨擘”级人物。

  包括,杀人入狱后凭养鸟自学而写出鸟类经典鸿著的天才 “鸟人”——史特劳德(Robert Stroud),芝加哥黑帮“教父”——卡邦(Al Capone),以及外号“机关枪”的冷血杀手——凯利(George Kelly)。

  这些人当时关押所在的牢房,如今都堂而皇之地挂着一些讲解的牌子以及他们的照片,许多游人还要特意走进去坐在他们当年曾用过的床上,照相留念。

  其二,是这个监狱固若金汤,从未有人越狱成功。

  不过,对此一标榜就有学者很不以为然了。

  因为事实上这里总共发生过36人次的越狱事件,狱方记载,除有2人逃到对岸后不久即被抓回,2人被寒冷的海水淹死,6人被击毙,其余的人通通被当场捉拿归案。

  学者反驳,首先,逃到对岸的二名囚犯尽管后来又再落网,但越狱的行为已经完成,也就应算是“越狱成功”了。狱方虽将他们重新抓回,但也不过是将功补过而已,却不能掩盖其被囚犯曾经逃脱的失职。其次,狱方声称有二名逃犯被淹死,但死不见尸,何以为凭?

  这一反驳声音受到许多人的认同,事实上,荷里活后来拍摄的《石破天惊》电影,就一口咬定有一个英国特工人员是从这里成功逃脱过的。

  而十分有趣而又令人深思的是,现在当你去参观这个监狱,就会发现岛上正以大量的篇幅对游人津津乐道著这里所发生的一次又一次“著名越狱事件”的详细经过。

  囚犯从哪个排水沟和哪个排气窗爬出,跳下海后依凭何物以及怎样泅渡,都一一介绍。

  在岛上的书店里,人们还可以买到一些囚犯写的回忆录,回忆录口口声声宣称:在这里度过的日子是一种“永生难忘的痛苦经验”。但从出版商的广告上看,作者自我忏悔的少,眉飞色舞的叙述多。

  由此可见,这就是美国的文化。

  尽管这些越狱事件的性质从法律立场上看无疑是罪加一等的,是极端危害社会的,但对于事件的冒险行为本身,一向敬畏法律的美国人却好像仍忍不住要佩服得不得了,仿佛是在看英雄传奇一般。

  皆因逃生求自由是人的本能,是人性的自然反应。在人性面前,美国式的思维认为,一切的道德判断都是无力而可以忽略的。

  那么,这种思维到底是人性的逻辑,还是非人性的逻辑呢?

  人性,到底只是一种自然性,还是不应该是自然性的呢?

  从不同的立场,我们常常是可以得到截然相反的不同结论的。

  正由于此,当我离开恶魔岛的时候,就忽然非常强烈地产生出一种感觉:我上岛时的情绪,被重重地关禁在了这个岛上的监狱。

  至于这种情绪是什么,我自己也有点说不清楚。

  只是下船时,耳际依稀响起了五柳先生的那一句话,便差点忍不住垂下泪来——

  既自以心为形役,

  奚惆怅以独悲?!

  (未完,下期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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