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女子被狼狗追扑受伤严重,狗主:我牵绳了。同类事件更可气,遇见狗追的正确应对措施

发布时间: 2026-10-26 14:01:02

来源: 互联网 

  恶狗伤人事件真是防不胜防啊!女子上班途中,被大狼狗扑咬受伤严重,伤口深达肌腱。可狗主人的嚣张态度,让女子和家人根本无法接受!

  5月14日,浙江诸暨的俞大姐像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去上班。结果走到半路时,对面一个姓杨的男子牵着一条大狼狗迎面走了过来。

  虽然男子牵了狗绳,但是却没有配戴嘴罩。就当双方擦肩而过时,恶狗突然挣脱男子控制,一下子就扑到了俞大姐身上撕咬。

  俞大姐因无处躲闪,被恶狗咬了一口后,惊慌失措之下直接从车子上摔了下来,重重磕到了马路牙子上,当即手部就流了好多血。

  事件发生后,俞大姐自然要求对方要负责任。于是两人当场协商,遛狗男子赔偿俞大姐三千块钱医药费。

  但是,俞大姐拿到赔偿金去了医院后,医生通过检查告知她伤情比较重,不但腿部被狗咬伤,而且右手的手腕摔伤血肉模糊,就连肌腱都暴露了出来。伤得这么重,肯定是一时半会儿不能工作了!

  所以,俞大姐的家属认为,遛狗男子只给了三千块钱就想一了百了,这肯定是不行的。要求他必须承担俞大姐的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总损失最少在三万块钱。

  可是,面对俞大姐家属的要求,遛狗男子觉得这是在讹人。他表示说,给三千块钱赔偿是当时俞大姐要求的,怎么可以出尔反尔呢。他还和俞大姐多次协商,说让她医院继续看,只要把发票拿过来,他就给报销。

  现在双方各说各的理,估计协商不了,最后就只能走上法庭了。

  其实,恶狗伤害骑车路人事件已发生多起了,下面还有更严重的。

  去年7月份,河北省邯郸市经开区一个38岁女子骑电动车上班途中,被一条未拴绳恶狗追咬导致摔伤后,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家属反映说,可恶的狗主人石某遛狗从来不拴绳,而且在事后为了逃脱罪责,还将伤人的恶狗棍棒打死,扔进废井里藏匿。

  狗主人接二连三的恶行,让死者家属十分愤怒,因此决定必须要把他送进监狱,不接受赔偿和调解。但是,当地法院却以全国没有案例为由,又把案件退补到公安部门。现在事情发生一年多了,狗主人仍旧逍遥法外。

  由此可见,现在养狗者之所以肆无忌惮、越来越嚣,是因为还没有法律支持违规养狗者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狗伤人时,其饲养人或管理人原则上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意思就是说,养狗者如果不是故意指使狗去伤人的,只需要赔偿就可以了,其他责任不用承担。

  在极少数情况下,如饲养人?故意驱使犬只伤人?或因违规饲养烈性犬等行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可能需承担?行政责任(如治安处罚)乃至刑事责任。

  所以说,大家都看明白了吧,不是法院不重判违规养狗者,而是法律不支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