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腾说法丨景区内坠马受伤,为何游客承担主责?

发布时间: 2026-10-07 08:01:01

来源: 互联网 

  典 型 案 例

  2024年8月,游客小刘前往通辽市科尔沁区某草原旅游园区游玩。在骑马过程中,小刘未遵守景区规定,擅自进入景区尚未对外开放的草场。骑行期间,小刘所骑的马匹与景区饲养的马匹突然出现攻击行为,导致小刘当场坠马。经检查,小刘除了被马匹咬伤,还出现桡骨远端骨折,髋部、大腿多处软组织损伤。

  此次意外让小刘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并产生了大额医疗费用,同时,因长期受伤休养,小刘也造成误工损失。事故发生后,小刘与景区多次协商赔偿事宜,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小刘将该草原旅游园区诉至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主张景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0余万元。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在一审中,小刘只提供了自己受伤治疗产生的费用凭证,并没有提供自身受伤与在景区骑马,景区管理疏忽的相关证据。因举证不足,法院依法驳回了小刘的全部诉讼请求。小刘不服,又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事故双方均存在过错。景区作为场地与马匹的管理方,未对未开放草场设置完善防护设施与警示标志,也未安排人员巡查,未能防范安全风险,存在管理疏漏,是事故次要诱因,需承担相应责任。法院在调查中发现,小刘喜欢骑马,并经常参与骑马运动。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刘明知骑马存在风险,仍无视景区规定,擅自进入未开放区域违规骑行,未尽到自我安全防护义务,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过失,是主要原因。结合双方过错程度,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定,小刘自行承担70%责任,景区承担30%赔偿责任。

  景区受伤≠全额赔付

  很多人以为,旅游时,“只要在景区受伤,景区就要负全责,赔偿所有损失”。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责任划分时始终遵循过错原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正如以上案例中,游客存在私闯禁区、违规游玩、挑逗动物、无视警示等自身过错行为,且该行为是事故主要诱因,因此需要自行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相应减轻景区的赔偿责任。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法治直播间》温馨提示:

  盛夏草原风光正好,广大游客在参与骑马、露营等休闲娱乐活动时,要将安全放在首位。进入已开发的旅游景点,务必通过正规途径购票入园,并保留好相关购票手续;进入景区后,要严格遵守景区管理规定,切勿擅自进入未开放、警示禁止出入区域;不靠近、不挑逗、按景区管理要求投喂牲畜及野生动物。

  如遇摔伤、咬伤等意外,请第一时间留存现场证据,联系工作人员并及时就医。同时可以报警处理,妥善保管相关凭证依法维权。各景区也要常态化排查安全隐患,完善防护设施与警示标识,加强定点巡查和安全引导,及时劝阻违规行为,防范各类安全风险,为游客打造安全、规范、有序的旅游环境。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