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共治,接住群众参与的热情

发布时间: 2026-09-22 16:44:36

来源: 互联网 

  文 | 希文(媒体人)

  9月10日,为提醒路人,广东汕头市民赵先生自费给70多处沉降井盖画上了白圈。

  14日,赵先生被城管约谈。城管方表示,原打算报警处理,但念在出发点是善意,于是仅责令其清除。至17日为止,因清理难度大,赵先生仅清理掉一半。此事开始在网络上发酵。

  19日,汕头市城管局官方公众号回应:针对反映的问题,会立行立改,同时针对此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会加密巡查、举一反三,并表示欢迎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大家继续监督。

  同时,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王江峰还表示,希望邀请当事市民来当监督员,市城管局负责人还与当事市民一同实地查看了整改的井盖路面。

  赵先生表示,“(他们)愿意真正去解决这些问题,非常务实地去处理这些细节。这一份勇气和决心让我很认可”。

  客观讲,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赵先生未经允许在市政设施上喷涂白色油漆,的确存在违规行为。但同时,根据《广东省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指引》,300米道路,26个井盖下沉超标,平均下沉40mm(4厘米),远超15mm阈值。属于二类安全隐患,按规定,也应及时处置。

  难道这些井盖都是一夜之间下沉的?没有及时处置,相关责任单位、个人需不需要负责?

  无独有偶。不久前,河南新乡也发生一件类似的事。

  8月26日,博主康先生接到市民反馈,新乡文苑南街道路上有大量施工遗留地钉,易扎破电动车轮胎、绊倒行人。于是,他自带工具到现场处理,开工不到10分钟,就被城管上前劝阻叫停,理由是角磨机切割会产生扬尘,影响环保。事件在网络上发酵。

  8月29日,河南新乡红旗区城市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工作人员沟通方式简单,造成误解。对热心博主自发清除道路残留地钉、守护群众脚下安全的公益行为,表示衷心感谢

  8月31日,当事博主告诉媒体,事件发酵后当地辖区街道办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事发当地未清理完的残留地钉进行了清理,相关领导亲自附带清理干净的照片联系到他,当面就基层工作人员的制止行为进行了赔礼道歉,并诚恳聘请他为其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监督员,还承诺在其辖区内出现的安全隐患无论在何时收到他的反馈后,当天处理完毕不隔日,邀他共同为辖区内市民出现安全贡献一份力量。

  这两件事何其相似?

  同样主管部门不作为,同样对市民有安全风险,同样是个人自费处理,同样处理有些问题(影响环保、违规),工作人员同样简单处理,同样网络发酵,当地同样发通报道歉,同样迅速整改,同样表达感谢,同样聘请当监督员,同样表示欢迎群众监督建议……

  泱泱大国,体制运转,如此多部门、职员,如此多工作,不可能不出错,不可能没有疏漏。重要的是,如何面对自己的错误,如何面对自己的疏漏,如何汲取教训,避免再次出现问题。

  拔钉、刷漆,如此相似。拔钉被叫停事件上了热搜,当地道歉。半个月之后,有善意者喷漆,当地却依然我行我素,直到舆论发酵才“邀请当事市民来当监督员”、“与当事市民一同实地查看了整改的井盖路面”,何必呢?

  拔钉事件,我写了一篇文章《拔钉博主拔钉被叫停,城管局道歉:管理者应如何与觉醒市民相处?》,里面提到“市民精神”觉醒:他们以主人翁的意识关心公共事务,并动手践行,提到“一个庞大、有一定资产、有文化、讲文明的公民群体正在形成,并日渐壮大。”

  同时呼吁,“管理部门必须看到并重视这种变化,接纳并做好引导。”

  目前看来,即使是东南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的城市汕头,依旧没有做好这种准备。

  这种事件,以后会越来越多。

  为什么有这么多拔钉、修路、刷漆博主,“越俎代庖”抢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活?为什么有些市民、网友,不通过12345、随手拍等手段反馈给政府部门而是选择反馈给个人?

  责任相关部门需要深刻反思。

  即使事后迅速整改完毕,即使“邀请当事市民来当监督员”,一些事情发生过,其影响已经不可逆。我在多个平台看到多位网友用拍段子、小视频等方式,嘲讽相关部门这种自己不作为,也不许市民作为的行为。

  在道路上画了70多处白圈,无异于直接打脸,当地竟然只是责令清除,事件发酵后也能及时整改,这也是当地领导、工作人员素质的体现。但简单粗暴的作为方式,前倨后恭、先处理后道歉的方式,依旧需要改进。

  重要的是,能够发现市民的这种变化,能够从其它地区、其它单位事故中,总结经验、教训。别人踩过的坑,没必要非得自己再踩一遍,找到避坑的方法是最关键的。

  无疑,把百姓真正放在心上,把市民当做城市主人来对待,是避坑最好方法,也是公职人员职责所在。

  此类事件,一定还会在不同地方以不同方式再次发生。只有在一次次博弈中,热心市民才会越来越多,管理人员才会越来越人性化,越来越守规矩,越来越把人民真正放在心上。